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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環境部針對「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措施」辦理期限至本(114)年12月31日截止,本會再次重申並檢附該宣導海報,請轉知各所屬駕駛員如有需要,請於期限內辦理,敬請查照。
本會為崇尚美德,本年度模範母親之甄選業已展開,貴公司負責人之萱堂或夫人,其年齡滿60歲以上,對兒女教養有成者,請不吝舉荐俾列為表揚對象,彰顯模範殊榮,敬請查照惠辦。
有關110年後出廠之大貨車其新車均需裝設數位式行車紀錄器俗稱(數位大餅),且每二年須檢測一次。目前有經認證之數位行車紀錄器廠商共7家其所屬廠牌(詳附件),倘大貨車數位大餅檢測日到期卻不知何處有檢測站,可就該車輛所裝設之廠牌以電話詢問該廠商就近檢測站。另外樺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全省檢驗點受理矢崎(YAZAKI)數位式行車紀錄器檢驗。請轉知所屬各駕駛知悉,敬請查照。
為確保駕駛人及貨運業者瞭解車輛行駛前載運危險物品之狀況,避免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害,將「車輛載運危險物品出車前檢查項目」納為出車前檢查項目,並於既有「出車前檢查紀錄表」中增加「載運危險物品」欄位(詳附件),並自本(3)月起執行並留存紀錄以備查核,敬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自本年3月1日(違規日)起因違規需接受講習者,將收取每小時200元費用,並可自行選擇時間、地點至委託單位完成講習(違規日在2月28日前的道安講習,仍請依通知單上的時間、地點上課),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將裁處1,800元罰款,第二次再通知講習仍不參加者逾期6個月以上吊扣駕照或牌照(汽車所有人)6個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本年度會員國外自強活動將於本年5月15日(星期四)至5月19日(星期一)共計五天前往大陸北京旅遊,歡迎同業參與同遊,為後續相關作業安排,意者請於3月7日前來電報名,詳如附件,敬請踴躍參加。
有關汽車運輸業申請租用或借用公有地設置之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停車格位,得免附「土地所有人同意書」改以備具「租用或借用公有土地契約證明文件」供監理機關審查案,詳附件,敬請查照。
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港區臨時通行證(1個月期)自1月20日起調整申請時程,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就全國各縣市均有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並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之地點範圍,環境部已建置「環境部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平臺」(網址:https://mobile.moenv.gov.tw/AirWeb/NewMain),提供民眾查詢各縣市公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相關資訊,請加強宣導並轉所屬駕駛員知照。
新北市政府公告修正「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請協助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駕駛員配合辦理以免受罰,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最高速度限制90公里/小時路段,將20公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度限制調降為80公里/小時」案,該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為宣導期,114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請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駕駛員依規定行駛,以免受罰,敬請查照。
有關環境部於10月28日起公告發布「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一案,本會已於113.11.5北汽貨翰字第145號函文諒達各會員在案。今再次重申:對車輛未取得環保標章如行駛於各縣市政府劃設之空氣品質維護區及柴油車排煙檢測不合格等均已修正調高罰鍰金額,請協助宣導(如附件)並轉知所屬駕駛員知悉。
送上會員代表大會提案用紙乙份,貴公司如有建設性或事關大眾性之提議,請依附格式於114年1月20日前填妥寄會或傳真(傳真者煩請再以電話知會確認),俾便送請理事會審查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敬請查照。
檢送本會印製之114年元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適用之貴公司會員證,敬請查收。
檢送本會印製完成之最新會員名冊乙本,敬請卓參。
有關年逾65歲之職業駕駛人未依規定之限行時段行駛,其駕駛資格認定,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環境部公告修正「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環境部預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會務公文
有關環境部針對「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措施」辦理期限至本(114)年12月31日截止,本會再次重申並檢附該宣導海報,請轉知各所屬駕駛員如有需要,請於期限內辦理,敬請查照。
本會為崇尚美德,本年度模範母親之甄選業已展開,貴公司負責人之萱堂或夫人,其年齡滿60歲以上,對兒女教養有成者,請不吝舉荐俾列為表揚對象,彰顯模範殊榮,敬請查照惠辦。
有關110年後出廠之大貨車其新車均需裝設數位式行車紀錄器俗稱(數位大餅),且每二年須檢測一次。目前有經認證之數位行車紀錄器廠商共7家其所屬廠牌(詳附件),倘大貨車數位大餅檢測日到期卻不知何處有檢測站,可就該車輛所裝設之廠牌以電話詢問該廠商就近檢測站。另外樺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全省檢驗點受理矢崎(YAZAKI)數位式行車紀錄器檢驗。請轉知所屬各駕駛知悉,敬請查照。
為確保駕駛人及貨運業者瞭解車輛行駛前載運危險物品之狀況,避免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害,將「車輛載運危險物品出車前檢查項目」納為出車前檢查項目,並於既有「出車前檢查紀錄表」中增加「載運危險物品」欄位(詳附件),並自本(3)月起執行並留存紀錄以備查核,敬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自本年3月1日(違規日)起因違規需接受講習者,將收取每小時200元費用,並可自行選擇時間、地點至委託單位完成講習(違規日在2月28日前的道安講習,仍請依通知單上的時間、地點上課),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將裁處1,800元罰款,第二次再通知講習仍不參加者逾期6個月以上吊扣駕照或牌照(汽車所有人)6個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本年度會員國外自強活動將於本年5月15日(星期四)至5月19日(星期一)共計五天前往大陸北京旅遊,歡迎同業參與同遊,為後續相關作業安排,意者請於3月7日前來電報名,詳如附件,敬請踴躍參加。
有關汽車運輸業申請租用或借用公有地設置之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停車格位,得免附「土地所有人同意書」改以備具「租用或借用公有土地契約證明文件」供監理機關審查案,詳附件,敬請查照。
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港區臨時通行證(1個月期)自1月20日起調整申請時程,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就全國各縣市均有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並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之地點範圍,環境部已建置「環境部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平臺」(網址:https://mobile.moenv.gov.tw/AirWeb/NewMain),提供民眾查詢各縣市公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相關資訊,請加強宣導並轉所屬駕駛員知照。
新北市政府公告修正「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請協助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駕駛員配合辦理以免受罰,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最高速度限制90公里/小時路段,將20公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度限制調降為80公里/小時」案,該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為宣導期,114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請加強宣導並轉知所屬駕駛員依規定行駛,以免受罰,敬請查照。
有關環境部於10月28日起公告發布「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一案,本會已於113.11.5北汽貨翰字第145號函文諒達各會員在案。今再次重申:對車輛未取得環保標章如行駛於各縣市政府劃設之空氣品質維護區及柴油車排煙檢測不合格等均已修正調高罰鍰金額,請協助宣導(如附件)並轉知所屬駕駛員知悉。
送上會員代表大會提案用紙乙份,貴公司如有建設性或事關大眾性之提議,請依附格式於114年1月20日前填妥寄會或傳真(傳真者煩請再以電話知會確認),俾便送請理事會審查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敬請查照。
檢送本會印製之114年元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適用之貴公司會員證,敬請查收。
檢送本會印製完成之最新會員名冊乙本,敬請卓參。
有關年逾65歲之職業駕駛人未依規定之限行時段行駛,其駕駛資格認定,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環境部公告修正「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環境部預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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