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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針對10年以上汽車及拖車辦理過戶時,同意改為3個月內(原1個月內)已接受定期或臨時檢驗合格者免再驗車,旨案自112年8月3日起開始實施,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貨運三業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調訓之定義參照現行貨運三業EIS系統中(指標9、10、11)之違規案件(6個月內達第3次以上)重視性之駕駛人,各區監理所於每季辧理一次(非併入道安講習班辦理),自8月1日起每季挑檔前一季須調訓之高違規駕駛人並辦理調訓,例如第3季(7月至9月)挑檔前一季(4月至6月)。受訓人員以轄管監理所開設之訓練班為原則,倘有越區參訓之需求,得向轄管監理所提出需求,由該所協調其他監理所視行政量能進行媒合,授課時間為3小時,現階段不向受訓駕駛人收費,敬請配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因應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39條之1,有關汽柴油車排氣定期檢驗項目授權由該署辦理,並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2項規定,針對使用中汽車之車輛檢驗實施方式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交通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第18 款,針對7/1起僅新車登檢領照之大、小車均應配有反光背心規定(汽車公司會隨車贈送),另車輛繳、註銷重領新牌照則無需再備反光背心。另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處罰條例第44條第2或第3項)除提高罰款6000元外,並記違規點數3點(原預告修正發布時為2點)尚需參請加強提醒駕駛員注意人車距離,以免受罰。
112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選拔作業已開始受理,貴公司駕駛人如符合說明(二)具備條件者,煩請儘速電告本會,俾將推荐評分表傳真予貴公司,並請於7月13日前填妥送交本會,逾期公路總局將不予受理,惠請把握時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等三業彙整相關交通安全宣導影片,請轉知所屬駕駛員加強宣導,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交通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規定,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交通部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於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該署辦理「車輛汰舊換新減量效益媒合服務」說明會,會員公司若欲了解可前往參加,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之四,業經交通部修正發布,詳如附件影本供參,敬請查照。
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建立各縣市大貨車禁行路段網頁專區,請轉知所屬駕駛員知悉,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針對省道台65線土城二入口至國道3號「限行北上」措施,延伸雙白線,禁止車輛變換車道;另台106線(石碇區番仔坑橋)雙向各1線道,常有車輛跨越雙黃線,影響對向車輛安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設置科技執法取締跨越雙白(黃)線違規行駛車輛,並將於本年6月15日正式實施,請轉知所屬駕駛員請依規定行駛,以免受罰。
有關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於近期公布施行,請會員公司加強對所屬駕駛人宣導,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本會重申有關大貨車未載運貨物(空車)行經地磅站相關事宜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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