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公文
民國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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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業者紛紛反映,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上後車廂僅放置帆布或零碎小物或小木條,未做任何綑綁固定,遭逕行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1款: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等告發(詳附件案例),本會再次重申,貨車裝載貨物不管其大小一定要捆紮牢固、覆蓋或放入置物箱(工具箱)內,以免遭罰,請轉知所屬駕駛人並依規定配合辧理,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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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監理機關受理汽車貨運三業車輛設定動產擔保通知服務一案,臺北區監理所來函重申,為確保會員權益,請協助配合旨案辦理,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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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大型車輛誤駛限高路段發生事故,請協助所屬駕駛員善加利用符合大客(貨)車路徑導引需求之導航軟體,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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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輛違規遭逕行舉發(拍照),其違規記點案件應於違規通知單所載之「應到案日期前」逕向車籍所屬處罰機關申請違規移轉實際駕駛人,以免車輛遭吊扣牌照處分案,詳如該裁決處上函影本供參,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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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貨運三業購車證明DIY」業於5月9日正式上線一案,請會員公司多加利用,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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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訂於113年9月21、22(星期六、日)二天舉辦國內自強活動,前往台南曾文水庫及府城週邊風景區作二日休閒旅遊,擬補貼參加人員(按公司代表數)每位3、000元,預計4部(120位)遊覽車前往,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不再增加,為及早安排住宿等作業,即日起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同遊,檢附行程如附件供參,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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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輛進入港區作業申請「當次通行證」制度,自5月22日起調整部分作業一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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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5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業於4月23日召開並經依法改選竣事,杰翰荷蒙同業先進厚愛與理事會支持當選為理事長,同時接篆視事,自當率領新理監事團隊致力為會員謀求福址,尚祈同業先進時賜教益以匡不逮,毋任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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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2年度「汽車運輸業年度報告書」乙冊,請1份自存外,另2份逕送臺北區監理所或送至本會轉交該所。另屬基隆站管轄者,亦請逕報基隆監理站,請加蓋公司大小章,於6月30日前完成填報,敬請查照惠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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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土城區城林路與亞洲路口交通改善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