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訂定「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為強化公路監理機關查核貨運業自主安全考核作業之公權力,交通部訂定發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4條之1,將現行公路監理機關安全考核作業法制化,並明定貨運業自主檢查表格式之法源,以強化公路監理機關查核汽車貨運業相關機制,落實行車安全維護。詳如說明,敬請配合辦理。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國1后里北向、國3樹林南向及田寮北向動態地磅系統訂於112年1月1日啟用,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送上會員代表大會提案用紙乙份,貴公司如有建設性或是關大眾性之提議,請依附格式於112年2月10日前填妥寄會或傳真(傳真者煩請再以電話知會確認),俾便送請理事會審查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敬請查照。
- 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快速公路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自111年12月1日起生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有關車輛辦理定期檢驗一事,臺北區監理所來函表示:請盡量避開車輛辦理業務高峰期,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五」及「連假前、後」,請轉各駕駛人若至監理所辦理檢驗及領牌業務時,盡量避開上述業務高峰期間,以縮短人員等待及辦理時間。
- 有關車輛因肇事發生保險理賠時針對和解書內容,請各會員公司多加注意,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有關經濟部工業局修正發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有關汽車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為配合港區船舶到港裝卸貨物作業,若有調派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限行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6時)以外時段之需要者,修正應備文件及申請程序,詳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3,500公斤至5,000公斤且全長6公尺以下之小貨車,或符合95 年10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新登檢領照且已辦理載重變更登記小貨車,申請超高臨時通行證一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有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1.9.28新北交安字第1111807120號 函轉桃園市政府公告轄區道路修正管制大貨車禁行路段及砂石車開放路段一覽 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網站首頁:https://traffic.tycg.gov.tw/→路線管制查詢下載檔案,敬請轉知各駕駛員知悉!
- 臺北區監理所轉知公路總局召開「台61線交通安全提升精進方案」決議事項裁示:台61線20公噸以上大貨車速限由原每小時90公里調降為每小時80公里,並訂於明年元月起正式實施,請各會員公司預先向所屬駕駛員宣導周知。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來函表示接獲用路人反映,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大型車停車位經常有無頭車(即拖車)停放等情形,經查拖車本身並無動力,故不屬於汽車(客車、貨車)或大型車。依現行國道服務區(休息站)所設標誌,拖車不得停放於服務區(休息站)停車區域,爰請勿將拖車停放服務區(休息站),違者將依法取締。請各會員轉所屬駕駛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