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會為崇尚美德,本年度模範母親之甄選業已展開,貴公司負責人之萱堂或夫人,其年齡滿60歲以上,對兒女教養有成者,請不吝舉荐俾列為表揚對象,彰顯模範殊榮,敬請查照惠辦。
有關本年度會員國外自強活動將於本年6月8日(星期四)至6月12日(星期一)共計五天前往越南下龍灣旅遊,歡迎同業參與同遊,為後續相關作業安排,意者請於3月24日前來電或傳真報名,詳如附件影本,敬請踴躍參加。
有關駕駛汽車清除或處理廢棄物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該局將函請主管機關吊銷被告(行為人)之駕駛執照,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檢送「汽車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者為配合港區船舶到港裝卸貨物作業,調派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限行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6時)以外時段之需要業者切結書」範例(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訂定「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為強化公路監理機關查核貨運業自主安全考核作業之公權力,交通部訂定發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4條之1,將現行公路監理機關安全考核作業法制化,並明定貨運業自主檢查表格式之法源,以強化公路監理機關查核汽車貨運業相關機制,落實行車安全維護。詳如說明,敬請配合辦理。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國1后里北向、國3樹林南向及田寮北向動態地磅系統訂於112年1月1日啟用,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送上會員代表大會提案用紙乙份,貴公司如有建設性或是關大眾性之提議,請依附格式於112年2月10日前填妥寄會或傳真(傳真者煩請再以電話知會確認),俾便送請理事會審查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敬請查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快速公路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自111年12月1日起生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車輛辦理定期檢驗一事,臺北區監理所來函表示:請盡量避開車輛辦理業務高峰期,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五」及「連假前、後」,請轉各駕駛人若至監理所辦理檢驗及領牌業務時,盡量避開上述業務高峰期間,以縮短人員等待及辦理時間。
有關車輛因肇事發生保險理賠時針對和解書內容,請各會員公司多加注意,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經濟部工業局修正發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汽車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為配合港區船舶到港裝卸貨物作業,若有調派所屬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限行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6時)以外時段之需要者,修正應備文件及申請程序,詳如說明,請查照。
有關3,500公斤至5,000公斤且全長6公尺以下之小貨車,或符合95 年10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新登檢領照且已辦理載重變更登記小貨車,申請超高臨時通行證一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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