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修正「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營運EIS管理計畫」一份,敬請查照。
臺北區監理所運輸業管理科科長表示,爾來常有貨運車輛裝載貨物時未正確綑綁牢固及固定等,導致貨物有脫落或滲漏情事發生,因而造成其他用路人重大傷亡,為免類似事件再發生,請加強對駕駛員宣導車輛裝載貨物時要綑綁牢固,避免掉落的安全性及重要性,敬請查照。
有關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為推廣「高速公路通行費電子帳單」及提升業者能即時管理多車通行費之便利性,可申請「商用型共同帳戶自助服務」等,檢附相關文宣資料,如有任何問題,可逕向該公司客服洽詢,敬請查照。
檢送110年度「汽車運輸業年度報告書」乙冊,請1份自存外,另2份於6月30日前逕送臺北區監理所或送至本會轉交該所,另屬基隆站管轄者,亦請於6月30日前逕報基隆監理站,敬請查照惠辦。
檢送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貨運三業違反重大違規案件之查核應注意事項」暨「貨運三業違反重大違規案件之改善目標」,請依注意事項內容及改善目標辦理,詳如附件,敬請查照。
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條、第85條之1修正案,自本(4)月30日起施行,敬請參閱查照。
立法院經三讀通過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35條之1,有關酒駕加重罰則案,自本(3)月31日施行,請加強宣導,敬請查照。
重申本公司「全面免費換發RFID人員定期通行證」優惠方案,請查照。
有關台61線清水地磅站開磅啟用案,相關宣導內容詳如說明,請轉知各所屬駕駛人週知,敬請查照。
針對貨運三業EIS系統管理計畫,請公司務必加強及落實車輛及架式人自主管理,以保障公司權益,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提高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之罰鍰上限,由原9000元提高至18000元,並自本年10月1日開始施行,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有關汽車運輸業者雇用受限駕駛人,其駕駛之車輛應加裝合格啟動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案,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恭喜洪俊鳯先生當選本會第4屆理事長,。另設副理事長一人,由理事長推舉並提經理事會通過由蔡杰翰先生擔任副理事長。施建仲先生擔任常務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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